棒球十八球种握球图 www.qpfng.com 1、投保人的故意行為;
2、被保險人故意自傷或自殺,但被保險人自殺時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除外;
3、因被保險人挑釁或故意行為而導致的打斗、被襲擊或被謀殺;
4、被保險人妊娠、流產、分娩、藥物過敏;
5、被保險人接受包括美容、整容、整形手術在內的任何醫療行為而造成的意外;
6、被保險人未遵醫囑服用、涂用、注射藥物;
7、被保險人受酒精、毒品、管制藥物的影響;
8、疾病,包括但不限于高原反應、中暑、猝死(釋義見 6.9);
9、非因意外傷害導致的細菌或病毒感染;
10、任何生物、化學、原子能武器,原子能或核能裝置所造成的爆炸、灼傷、污染或輻射;
11、恐怖襲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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